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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布袋木偶戏
来源:网络 |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 2018-05-21 | 18259 次浏览 | 分享到:

     袋戏,也称掌中戏,属傀儡戏剧种之一。布袋木偶戏布偶的头是用木头雕刻成中空的人头,除出头、手掌与足部外,偶身之躯干与四肢都是用布料做出的服装;演出时,将手套入戏偶的服装中进行操偶表演。而正因为早期此类型演出的戏偶偶身极像“用布料所做的袋子”,因此有了布袋戏之通称。

    漳州布袋木偶戏,其特点是用指掌直接操纵偶像进行戏剧性的表演,使之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既能够体现人戏的唱、念、做、打,以及喜、怒、哀、乐的感情,又能表演一些人戏难以体现的动作,具有技巧高超、造型精美等独特风格。布袋木偶戏的操纵是用手由下而上,以手掌作为偶人躯干,食指托头,拇指和其他三指分别撑着左右两臂。技艺高超的艺人双手可以同时表演两个性格、感情各异的偶人。布袋木偶戏尤为擅长武打场面和善于刻画人物性格。

  漳州布袋木偶戏已有一千多年历史,是我国古老珍稀的优秀艺术,南宋时兴盛于漳州,明末即流传到广东台湾和东南亚一些地区。清中叶以来漳州各地大量出现专业布袋戏班社,形成若干不同的流派。其中主要有“福春”、“福兴”、“牡丹亭”三派,各有特色。近二百年来,至今已传承八代。

  从人文历史考证,闽台文化原属一体。其母体为闽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的布袋戏是闽文化在台湾的移植和延伸,通过闽台文化交流,不仅促进了两岸木偶艺术的发展,更加深了两岸同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认同感。在促进祖国统一事业方面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和影响。闽台布袋戏同根同源,这对漳州布袋戏艺术的发展衍变、历史传承与交流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和现代文化价值。
   漳州布袋木偶戏历史悠久,据明万历《漳州府志》记载:“元夕初十放灯至十六夜止,神祠用鳌山置傀儡搬弄。”说明宋、明年间漳州布袋木偶戏已颇兴盛。清末民初为漳州布袋戏鼎盛时期,有各类班社100多个。民国10(1921)前后,龙溪、海澄等地福春派尚有恒福春等13班,福兴派有金童兴等5班。19515月,龙溪县率先成立南江木偶剧团,郑福来为团长。1953年,漳浦县成立艺光木偶剧团,杨胜为团长。19593月,南江与艺光合并成立龙溪专区木偶剧团,以郑福来为艺术顾问,杨胜为团长。19609月,漳州市木偶剧团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第二届国际木偶傀儡戏联欢节上获一等表演金质奖章,并多次晋京献艺,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表扬和鼓励。2006年,漳州市的布袋木偶戏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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