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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化全国诗联文大奖赛征稿启事
来源:福建文化网 | 作者:龙文化全国诗联文大奖赛组委会 | 发布时间: 2019-04-30 | 22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龙文化全国诗联文大奖赛征稿启事

 

龙是中国的象征、中华民族的象征、中国文化的象征。对每一个炎黄子孙来说,龙的形象是一种符号、一种意绪、一种血肉相联的情感。“龙的子孙”“龙的传人”这些称谓,常令我们激动、奋发、自豪。龙的文化除了在中华大地上传播承继外,还被远渡海外的华人带到了世界各地;在世界各地的华人居住区,最丰富和最精彩的饰物仍然是龙。因而,“龙的传人”“龙的国度”也获得了世界的认同。龙文化对中国国家统一、中华民族复兴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为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传统经典,振兴中国历史文化,经研究,甘肃省龙文化研究院决定联合福建省泉州市作家协会,共同举办“龙文化全国诗联文大奖赛”,礼赞中国龙,讴歌新时代,同时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甘肃省龙文化研究院、福建省泉州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惠安县重华文史研究会、甘肃省龙文化研究院惠安分院

二、征稿要求

1.以“龙”为主题用汉语进行创作;题目自拟(楹联不要求)。

2.体裁分为旧体诗词、楹联、新诗(包括散文诗)、散文四大类;每人限投:(1)旧体诗词:绝句3首以内,律诗2首以内,古风1首,词1阕;(2)楹联:2副以内;(3)新诗100行以内,散文诗2章以内;(4)散文3000字以内。

3.旧体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并标所依体格;楹联符合联律,平仄从古音;用典、集句须注明出处。

4.作品须为原创,文责自负,且未在正式出版物或公共媒体发表。

5.仅接受电子文档投稿,作品后同时附作者真实姓名(发表可使用笔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6.收稿邮箱:13600770335@163.com;发件主题注明“龙文化+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城市”;同作者的同类作品多次投稿以第一次稿件为准。

三、奖项设置

截稿后,主办方会同承办方邀请国内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入围奖以上作品结集出版;评委投稿入选结集,但不参评,不计稿酬。

旧体诗词、楹联、新诗(包括散文诗)、散文四大类:(1)共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2)分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10名,各800元;优秀奖30名,各300元;入围奖50名,不发奖金。

一等奖及特等奖的不同类作品,同作者不兼得。

以上奖项奖金均含税,同时颁发证书、纪念品,赠送获奖作品集。

四、征稿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国内外诗人、联友、作家及诗联文爱好者均可投稿。

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8月25日

评选揭晓时间:2019年10月25日

颁奖典礼时间:2020年2月24日(龙抬头日,农历二月初二)

五、其他事项

1.作者投稿即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征稿的各项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2.作品如发现侵权、冒名等行为,即取消获奖资格,投稿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展示、出版和制作、传播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颁奖典礼地点定在福建省惠安县,活动期间还将举办龙文化作品吟诵会及书法展。

5.咨询电话:13600770335王先生。

 

  龙文化全国诗联文大奖赛组委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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