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官网刊登关于发布《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等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其中,《社会组织基础术语》汇集了常用社会组织管理基础术语,为社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奠定基础。该文件旨在帮助使用者理解社会组织管理的基础术语,以便能够规范、有效地实施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并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其他标准的功能与价值。
《社会组织基础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关于社会组织的治理、人员、活动等方面的基础术语及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社会组织 social organization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3.2 社会团体 social group
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
注: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3.3 基金会 foundation
接受和利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
3.4 社会服务机构 social service agency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按照其章程规定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法人。
3.5 行业协会商会 industrial association and chamber of commerce
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注: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
3.6 学术类社会团体 academic social group
以学术研究、学科发展和促进学科人才成长等为目的,由相关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或技术实践活动的专业人员、组织等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注: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3.7 外国商会 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