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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丛竹”石牌坊年代考
来源:网络 |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 2022-05-12 | 19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山丛竹”石牌坊年代考

  二、“小山丛竹”石牌坊上的石匾(字版)不是“原刻”。据徐之霖的《自记略》说,南宋朱熹“种竹建亭”,并自题“小山丛竹”四字,但没有讲明是刻于石匾上,还是刻于木匾上。不管是石匾,还是木匾,可都是装饰于“小山丛竹”亭。到了明嘉靖间泉州通判陈尧典重建该亭,虽更名为“过化”,而朱熹题写的“小山丛竹”之匾依然装饰在此亭上,其形式不明,但可以肯定,斯时亭上之匾是石匾。如果当时该匾是将南宋时的木匾而改为石匾者,它就不能称之为“原刻”,而只能称之为仿刻;如果当时还是使用南宋时的石匾,当然它是称之为“原刻”。后来该亭“复为兵燹所毁,基址侵作民居,石额没于卒伍”。到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泉州通判徐之霖再次重建斯亭时,找到这方被藏匿的石匾,“循旧址而楹竖之”,即在亭口按原来的地方立柱竖之,依然是与该亭联为一体。所以,若说石匾是“原刻”者,应是立于“小山丛竹”亭(过化亭)的这一方,而不是立于现存这座石牌坊的这一方,后者应是根据前者再仿刻的。因为“小山丛竹”石牌坊是徐之霖“小山丛竹”亭重建六年后,即康熙四十年(1701年)为了“俾人知所礼”而在五贤祠门外的通衢中另外建造的,而且当时并无把“小山丛竹”亭的石匾移嵌于“小山丛竹”石牌坊上。所以说,“小山丛竹”石牌坊的这方石匾是康熙四十年(1701年)重新仿刻的;如果说它是“小山丛竹”亭的那方“原刻”,徐之霖谅必不会在其背面镌刻他的《自为记》,否则会患有亵渎先贤之嫌。

  总而言之,“小山丛竹”石牌坊是建于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它并非重建,而是在“小山丛竹亭”之外另行建造的;另者,嵌在此坊上的朱熹题字的石匾(字版)不是南宋时镌刻的,不能称之为“原刻”。它应是清康熙四十年(1701)再次重新仿刻的,系清初之物。于是,现存的“小山丛竹”石牌坊应该界定在清代,而不是南宋。为了还它历史的真实,最近本人参加编制《福建省文物地图集》,已将此石牌坊列为清代建筑,尽管如此,由于它是现在泉州城内唯一保存的与南宋大理学家、大教育家朱熹有密切关系的建筑物,仍然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注释:

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

②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写的《泉州文物手册》“泉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第183页。

③清乾隆《泉州府志》卷13“学校一”,道光《晋江县志》卷14“学校志”。

④此保护碑现尚立于“小山丛竹”石牌坊之旁。

⑤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写的《泉州文物手册》,第116页。

⑥陈允敦著《泉州名匾录》,紫禁城出版杜,1995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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