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律师”又称为持律师、律者,指专门研究、解释、读诵戒律的僧人。如北魏慧光、唐代道宣、怀素等皆称为律师,以娴熟《四分律》见称。后来则指通达佛教戒律的僧人。至于现代法律界称打官司时的辩护士为律师,则属于借用这个词,与佛家没有丝毫关系。不过就通达和记诵法律这一点来说,又有相通之处。
5、“长老”又称为上座、上首、首座、老宿、长宿等等,指年龄长、发腊高(出家时间长)而智德俱优的大比丘。《集异门足论》卷四列举了三种上座:(1)生年上座,指年龄较长的僧人;(2)法性上座,指受具足戒,通达戒法者,年虽二十或二十五也可以得受此尊;(3)世俗上座,指在家护法中有财势的长者。长老虽然是对年长者的尊称,但也未必是年老者,重要的还是看重其德行。佛经也称絮聒佛教大居士、大护法为长老,也是一种尊称。
此外,还有“大师”、“大德”等等称呼。佛经中将初果以上乃至诸佛菩萨等圣人,堪为中省地师范,称为大师或者大德。《本事经》卷七认为大师有如来、阿罗汉和有学的圣者三种;中国佛教则不用“大德”一词称佛菩萨,而是对高僧的敬称。这两种称呼不能用在一般僧人身上,必须是社会公认的佛家领袖人物才能称其为。“大师”或“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