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学说和儒家学说同时产生并行,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道家学说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和周易。易经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如果把阴阳看作是矛盾,那么矛盾的统一体就是道。
道家创建了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探讨世界“始源”问题的哲学理论体系。它涵盖自然、社会和人生诸领域,融生态哲学、政治哲学、生活哲学等门类学科为一体,深刻揭示并阐明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个体身与心相统一的终极理论,体现了人类思想和智慧的高度。对道家思想资源进行审视和梳理,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精神
《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就清楚地说明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其他万物具有更高的地位。道家崇尚自然,主张遵循客观规律,人应法天、法地、法自然,即“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以及生生不息的流行规律。“道”又通过“德”的外化作用,把天地间这些包罗万象的事物的属性完整地表现出来,这就是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在道家看来人和万物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庄子·齐物论》上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所以道法自然,要求做到无为。而无为并不是指无所作为,而是反对过多的人为干涉。老子认为,人与万物都根源于“道”,“道”是人与世界的一种本原关系,它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天人合———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道”的意义不仅在于自然生态和谐统一,更在于人与宇宙的和谐统一,在于生命的主体和自然的客体在生态学和美学基础之上,实现“天人合一”的生态美的合理结合。在中国传统哲学里的“天人”关系实际上是指人和自然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与协调,追求“天人合一”境界自然界自然而然,人只有遵循自然的法则,合乎自然的要求,才能为自然界所接纳。在天之道与人之道的对比中,舍弃“人之道”而崇尚“天之道”,保持天地自然的均衡与和谐以获得“天人”之亲和,而人也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才能发展。“天道”、“地道”、“人道”之本是“生态”之道。
道家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虽然道家并未被官方采纳,继续在中国古代思想和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西汉初年,汉文帝、汉景帝以道家思想治国,使人民从秦朝苛政之后得以休养生息,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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