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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获得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5-30 | 471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5月27日,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发布《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3—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闽财税[2023]5号),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102)名列其中,再度获得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可使捐赠方(企业、个人)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一、企业向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个人向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的捐赠支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相关链接】

福建省民政厅公告 http://mzt.fujian.gov.cn/mgj/wjgg/202305/t20230530_6178875.htm

福建省财政厅公告 http://czt.fujian.gov.cn/zfxxgk/fdzdgknr/gfxwj/szgl/202306/P020230614639555395615.pdf

福建省税务局公告 http://fujian.chinatax.gov.cn/sszczl/zcwj02/202306/t20230621_514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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