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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 2021-01-22 | 196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与流程,拟订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指导监督购买服务工作。依托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服务采购信息。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领域的专业作用。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购买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并建立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承接主体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资金监管。

(四)增强服务能力。

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专业机构和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及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加强理论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突破一批基础性、关键性、实用性康复技术。依托现有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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