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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
来源:福建文化网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1-03-29 | 8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体会员及各分支机构:

     2021年3月20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六不得一提高”等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这是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表明了国家和全社会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零容忍态度,表明了从源头上预防与遏制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和蔓延的决心。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我会于3月23日全文转发了该《通知》,并向全体会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通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二、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各会员单位要强化法律观念,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谨防上当受骗。
    
三、不参加、不合作、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各会员单位要全力提升思想防范意识,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如有发现相关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协会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
2021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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