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因为只是一种致力于公共秩序的“文教”,因而它对注重个人心灵秩序的其他宗教,在态度上是开放的、包容的。虽然儒家自宋明理学之后,化佛为儒,有自己的心性之学、修身之道,自有安身立命所在,但毕竟过于理性化,陈义过高,只是读书人的宗教,一般民众消化不起。即使在读书人中间,作为心性之学的儒学也有其有限性,因为其“只谈现世,不论来世,人文有余,神性不足”,故对一些特别重视生死轮回、有“神性”追求的儒生来说,在儒之外,还会谈佛信道,或皈依耶稣。
反过来说,生活在儒家世界的佛教徒、道教徒、基督徒和回教徒,他们也会尊奉世俗的儒家伦理,孝敬父母、祭祀祖宗,入乡随俗,从而出现儒家化的基督徒、儒家化的佛教徒、儒家化的回教徒、儒家化的道士等等。作为“文教”的儒学身段柔软,润物无声,镶嵌到各种外来和本土的宗教传统之中,一方面将外来宗教本土化、儒家化,另一方面也从其他宗教传统之中获得新的养分,进一步固化自己超越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文教”地位。
儒家的这种超越于所有宗教之上的性格,颇有点像现代社会的自由主义。那么,作为“文教”的儒学与同样追求公共良善秩序的自由主义是否冲突矛盾?儒学与自由主义虽然都是世俗化的学说,但同样各有各的侧重和底盘。自由主义虽然也有自己的伦理价值,但骨子里是一套政治哲学,追求的是符合自身伦理价值的政治哲学,而作为“文教”的儒家,虽然有自己的政治理念,但本质上是一套伦理哲学,追求的是日常生活的礼治秩序。真正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有全面冲突的,不是作为“文教”的儒学,而是作为王官之学的政治儒教,当然这一冲突也并非绝对,正如我前面所说,政治儒学中的若干智慧同样可以弥补自由主义政治之不足。
作为“文教”的儒学与自由主义,不应对抗,否则亲痛仇快,便宜了它们共同的敌人法家。两家最好的相处之道,乃是周末夫妻,有分有合,互补短长。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论,现代社会分为系统世界和生活世界。系统世界是一个以市场和权力为轴心的世界,自由主义理当为系统世界的主人,以权利与契约规范市场,以法治和民主制约权力。而系统世界之外,还有一个非功利的、人与人情感交往的生活世界,这个世界对于许多国家来说,皆由各自的宗教所主导,而对中国来说,儒家显然应该成为生活世界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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