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20〕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
2.石狮市教育基金会
3.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4.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
5.福建省商盟公益基金会
6.福建省简单助学公益协会
7.福建省青山传统文化发展基金会
8.福建省担当者行动教育基金会
9.福建省龙岩乡村振兴基金会
10.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基金会
11.福建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12.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13.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4.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5.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16.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17.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8.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9.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20.福建省慈善总会
21.林则徐基金会
22.龙岩市慈善总会
23.龙岩市新罗区慈善总会
24.上杭县慈善总会
25.武平县慈善总会
26.龙岩市永定区慈善总会
27.连城县慈善总会
28.莆田市慈善总会
29.莆田市湄洲妈祖慈善基金会
30.宁德市慈善总会
31.宁德市蕉城区慈善总会
32.屏南县慈善总会
33.寿宁县慈善总会
34.福安市慈善总会
35.福鼎市慈善总会
36.漳州市慈善总会
37.漳州市芗城区慈善总会
38.漳州市龙文区慈善总会
39.漳州市龙海区慈善总会
40.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
41.漳浦县慈善总会
42.平和县慈善总会
43.华安县慈善总会
44.福清市慈善总会
45.福州市长乐区慈善总会
46.泉州市慈善总会
47.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
48.泉州市丰泽区慈善总会
49.泉州市洛江区慈善总会
50.泉州市泉港区慈善总会
51.石狮市慈善总会
52.晋江市慈善总会
53.南安市慈善总会
54.惠安县慈善总会
55.安溪县慈善总会
2024-12-18
2024-10-30
2024-10-28
2024-10-28
2024-01-19
2023-12-14
2023-12-14
2024-12-18
2024-11-30
2024-10-14
2024-10-09
2024-07-24
2024-10-30
2024-10-20
2024-10-11
2024-09-24
2024-07-08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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